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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–@IMAGE_6164654_CENTER_0@–>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上周初審通過「考試院組織法」修正草案,將十九位考試委員減為三人,任期也由六年改成四年,是否保留考試院會?則待黨團協商。據了解,考委趙麗雲為此在上周考試院會中,建請考試院長伍錦霖陳情總統,進行院際爭議調解。伍錦霖在會中表示,待本周考試院會商議後再決定。
趙麗雲指出,初審的草案內容,有讓考委屬性由決策轉為研究諮詢,由獨立合議轉向首長專斷之虞,是歷來對考試院憲定職掌、機關體制最險峻的挑戰。考試院院務繁瑣,考委維持人數有其必要,但對人民而言,簡政便民省錢為尚,除非直接侵害其權益,對於院務繁雜,人民根本無感。
趙麗雲表示,考試院即使提出自己的修法版本,再與立院初審版併案協商,內容必然相對保守,而立委提案修正版本人多勢眾,實難抗衡,「反讓立法院逕自認定已與考試院合意修法,恐阻卻未來聲請釋憲空間。」
趙麗雲認為,聲請釋憲須等立法完成公布施行後,才能就既成事實的疑義、爭議提出,緩不濟急。因此建請伍錦霖陳情蔡英文總統,依憲法第四十四條行使院際權限爭議處理權進行院際調處,「值此考試院憲定職掌危急時刻,懇請院長縝審考量,勉力一試」。
由於司委會也討論到公務員培訓是否回歸各用人機關,擬將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」改為「公務人員保障委員會」。考委周玉山提及,恐影響考試院永續經營及國家文官學院推動等,不可不慎。
對此,伍錦霖在會中表示,待本周考試院會商議後再決定。考委蔡良文也說,上周審查草案正值考試院會召開,秘書長李繼玄已將初步修法狀況與各部門主管討論,未來將形成何種共識、是否召開座談會或是擬案,要等本周開會才有結論。在尚未明確的情況下,他不便表示意見。
不具名考委表示,考試委員歷史在台已有七十年,有一定的功能,一般外界對考試院的評價,至少在我國家考試以及文官制度尚具公平、公正性,在過去的政黨輪替過程中能穩定,和考試院相關法制及升遷制度也有相關。
閱讀秘書∕總統擁院際爭議調解權
憲法第四十四條賦予總統有「院際爭議調解權」,總統對於院與院之間的爭執,除了憲法有規定者外,可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。當院與院之間在行使職權上出現競合的情況,且憲法並無特別規定解決方式時,可以由總統出面擔任調解人,化解各院在職權行使上的歧異。
二○○○年陳水扁就任總統後,為停建核四,曾擬依憲法召開院際協調會議,但當時的立法院長王金平不認同,即便總統府將院際協調改為座談會,王仍婉拒出席。王並發表聲明指出,解決困局,應回歸民主憲政,落實法治精神,行政、立法兩院應各本所司行使職權,故接受多數黨團之建議,不宜參加該座談會。
二○一四年三月十八日,抗議國民黨強行審查「兩岸服貿協議」的學生與公民團體衝進立法院,占領議場。馬英九總統擬邀集行政、立法兩院長進行院際調解,並兩度電邀王金平,但均遭王所拒,表示立法院屬合議制,應由各黨團解決外,還透過黨內高層曾永權表示「立法院不容外力干預」。(記者鄭媁)